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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公告
有關供應商:
如東縣交通運輸局按規定采購如下項目,歡迎供應商按下列要求參加采購活動。
一、采購人:
如東縣交通運輸局。
二、項目名稱:
如東縣交通運輸信息化綜合應用示范縣建設監理項目。
三、項目內容:
省交通運輸廳〔2018〕44號文件將如東縣交通運輸局列為交通運輸信息化綜合應用示范縣第一批創建單位之一,在江蘇省廳、南通市局大力支持交通信息化發展的背景下,建立市縣交通信息化體系,運用信息化手段解決交通管理、服務與交通需求的矛盾,提高交通運行效率、公眾服務水平、交通管理能力、應急指揮層次,符合宏觀政策方向,也將進一步體現交通“服務民生,服務發展”的宗旨。
依據如東縣信息化建設現狀,在如東示范縣申報材料的基礎上,對此次如東示范縣建設材料進行了重新梳理,對項目建設內容進行了細化和整理,爭取如東示范縣項目能夠在全省交通運輸信息化綜合應用示范縣評比中有所收獲。采購人擬對如東縣交通運輸信息化綜合應用示范縣建設監理項目進行采購。
如東縣交通運輸信息化綜合應用示范縣建設項目總投資約180萬。建設內容主要分為①重點區域視頻監控系統建設及整合;②四好農路管理平臺;③公交大數據平臺;④安全等級保護平臺;⑤無人機管控平臺。
本次對上述五個部分內容建設項目監理進行招標,共設1個合同段,招標范圍即上述五個部分內容建設項目監理及缺陷責任期服務。
監理服務期:涵蓋系統建設期及缺陷責任期,其中系統建設期自如東縣交通運輸信息化綜合應用示范縣建設項目開工建設到項目驗收合格為止,缺陷責任期為實際交工之日起計算三年。
本項目采購預算:肆萬元(¥:40000)。
四、投標供應商資格要求:(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對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2.投標人必須是具有合法經營資格并能夠承擔完全民事責任的獨立企業法人。
3.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須具備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申請。
5.投標人沒有正受到責令停產、停業的行政處罰或正處于財務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
6.投標人沒有正受到取消投標資格的行政處罰;
7.投標人沒有涉及正在訴訟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訴訟的案件但經評標委員會認定不會對承擔本項目造成重大影響;
8.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的投標,否則,其投標均無效。
五、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取消報名環節,采購文件等請在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信息”--“其他交易”--“政府采購自行采購”內該工程的招標公告的附件中。六、本工程資料費300元/套,開標時由代理單位收取,無論中標與否,均不予退還。七、投標截止時間:2019年8月21日09時30分。
八、投標保證金:伍佰元。
九、遞交投標文件的地點:如東縣交通運輸局六樓會議室 (如東縣掘港鎮友誼東路2號)。
十、采購單位聯系人:陸於峰;電話:0513-80868773。
代理單位聯系人:黃立浩、孫文工;電話:19951565585、13851617087。
十一、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點擊查看相關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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