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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根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39號)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天津市人民政府批準,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負責組織實施編號為津東成(掛)2019-138號、津東金(掛)2019-139號兩宗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公開合并掛牌出讓?,F就有關掛牌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地塊相關情況
1. 津東成(掛)2019-138號地塊位于河東區成林道與韶山道交口東北側,其四至為:東至規劃銀梭路,南至成林道,西至規劃韶山道,北至規劃金梭南道(以掛牌出讓文件附圖為準)。
地塊界內現狀有韶山道垃圾轉運站一處;界外處理范圍現狀有公廁一處,有10KV高壓線路及配套線桿。具體處理情況如下:
關于韶山道垃圾轉運站、公廁的地上物,河東區政府承諾于2020年底前完成兩處建筑選址新建和原址拆除工作,如出現問題,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社會及法律責任由河東區政府負責承擔。
關于10KV高壓線路及配套線桿,河東區政府承諾負責與國網天津市電力公司城東供電分公司(以下簡稱城東供電公司)辦理切改手續,2020年6月份完成上述高壓線切改工作,并由天津嘉華房地產經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承擔相關切改費用。
2. 津東金(掛)2019-139號地塊位于河東區金梭南道與嘉盛路交口西北側,其四至為:東至規劃嘉盛路,南至規劃金梭南道,西至規劃公園綠地,北至規劃商業服務業設施地塊(以掛牌出讓文件附圖為準)。
地塊界內現狀有電力黑號站一處及部分供熱管線;界外處理范圍現狀有10KV高壓線路及配套線桿。具體處理情況如下:
關于供熱管線,天津市熱電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份完成切改工作。河東區政府承諾負責督促該公司在承諾時限內完成供熱管線切改施工工作,如未按期完成,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社會及法律責任由河東區政府負責承擔。
關于電力黑號站及現狀10KV高壓線路及配套線桿,城東供電分公司承諾2020年6月份完成切改工作,力保不影響地塊開工建設。
上述兩宗地塊界內使用范圍、界外處理范圍現狀均有部分樹木,待地塊出讓后,土地受讓人可結合規劃設計方案予以保留,對于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讓人自行與有關部門協商解決,并承擔所需費用。
上述兩宗地塊界內使用范圍、界外處理范圍如另有電力、通訊、供(排)水、供暖、人防等地上(下)建筑物、構筑物、附著物及其相關附屬設施(含管線),受讓人可結合規劃設計方案保留,對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讓人自行與有關部門協商解決,并承擔所需費用(包括結清尾水、尾電、尾氣等費用)。
二、土地使用條件及相關要求
津東成(掛)2019-138號地塊出讓土地面積42146平方米,津東金(掛)2019-139號地塊出讓土地面積18628.8平方米,兩宗地塊合計土地總面積為60774.8平方米。
依據天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河東分局核發的《規劃條件通知書》,津東成(掛)2019-138號地塊具體指標見下表:
規劃用地 性質 |
規劃用地面積(㎡) |
地上建筑面積(㎡) |
綠地率(%) |
建筑密度(%) |
居住用地 |
42145.4 |
122200 |
≥35 |
≤20 |
津東金(掛)2019-139號地塊具體指標見下表:
規劃用地 性質 |
規劃用地面積(㎡) |
地上建筑面積(㎡) |
綠地率(%) |
建筑密度(%) |
商業服務業 設施用地 |
18628.5 |
150700 |
≥5 |
≤80 |
津東成(掛)2019-138號地塊土地用途為城鎮住宅、商服,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城鎮住宅70年、商服40年;津東金(掛)2019-139號地塊土地用途為商服,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40年。兩宗地塊合并出讓起始總價315000萬元(其中:津東成(掛)2019-138號地塊出讓起始價225000萬元、津東金(掛)2019-139號地塊出讓起始價90000萬元)。
其他要求:
1.津東成(掛)2019-138號地塊含小區級社區商業服務建筑規模不小于1280平方米,組團級商業服務網點建筑規模不小于1185平方米;
2.居住用地容積率大于1.0;
3.津東成(掛)2019-138號地塊南側界外處理地內含用地面積不小于7385.4平方米的公園綠地(L地塊),要求土地受讓人同步實施;
4.兩宗地塊有關海綿城市、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的建設要求均詳見各地塊《規劃條件通知書》附件,后續監管均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5.其他規劃要求均詳見各地塊《規劃條件通知書》;
6.兩宗地塊配建的公共服務設施均與首期建設項目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
7.津東成(掛)2019-138號地塊新建住宅配套非經營性公建,由受讓人代建后無償移交給河東區政府相關部門;
8.受讓人須在簽訂《天津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時一并繳齊全部土地出讓金,競得人在簽訂《掛牌地塊成交確認書》的同時須與河東區指定單位簽署符合河東區產業定位、發展方向等相關產業落地協議;
9.兩宗地塊須自《天津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月內開工,津東成(掛)2019-138號地塊建設周期為3年,津東金(掛)2019-139號地塊建設周期為4年。
三、競買方式及相關要求
1.本次掛牌出讓競買報價設置最高限價為415000萬元。
當掛牌競買報價達到最高限價415000萬元時,不再接受更高報價,轉為競報津東成(掛)2019-138號地塊自持租賃住房建筑面積階段。競報自持租賃住房建筑面積上限為100000平方米。競買人競報的自持租賃住房建筑面積為出讓地塊內規劃住宅建筑面積,不含配套公共服務設施面積。
受讓人對競報自持租賃住房必須以套為單位,不得低于競報成交的自持租賃住房建筑面積,且受讓人對競報的自持租賃住房須確定集中設置的位置,不得辦理銷售許可,對自持租賃住房整體辦理不動產權屬登記,辦理不動產權屬登記后以租賃方式自持經營,不得分割轉讓、分割抵押。對自持租賃住房若實施整體轉讓、整體抵押等處置的,處置后仍為租賃住房,不得銷售。
2.津東成(掛)2019-138號、津東金(掛)2019-139號兩宗地塊采取整體報價,地塊成交后分別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津東成(掛)2019-138號按起始價加競價溢價額作為土地出讓金簽訂出讓合同,津東金(掛)2019-139號按起始價作為土地出讓金簽訂出讓合同。競買保證金按起始價比例(71%:29%)分別計入兩宗地塊出讓合同定金。
四、競買人資格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凡欠繳土地出讓金的單位及法律、法規和掛牌出讓文件另有規定的除外)均可參加競買。出讓地塊不接受聯合競買,如有合作開發意向的,須在報名前成立新公司,并由新公司報名參加競買。
競買人及其控股股東存在下列違法違規違約行為的,在結案和問題查處整改到位前,不得參加土地競買活動:
1.存在偽造公文騙取用地和非法倒賣土地等犯罪行為的;
2.存在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等違法行為的;
3.因企業原因造成土地閑置一年以上的;
4.開發建設企業違背出讓合同約定條件開發利用土地的;
5.依國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相關法律法規,存在違法違規信用記錄的。
競得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地不在河東區的,須按照規定在河東區注冊全資公司,并由該公司在《掛牌地塊成交確認書》規定時間內辦理簽訂《天津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等相關事宜。
競買人須交付競買保證金人民幣63000萬元,接受等額外幣(美元、歐元、日元、港幣)或境外人民幣支付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到賬期限為2019年11月18日16:30,申請競買報名截止時間為2019年11月18日17:30。
競買人應按要求除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繳納競買保證金外,還應提交競買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金融機構出具的競買人資信良好的資信證明,具體申請競買的辦法請參閱《競買須知》。
五、獲取掛牌出讓文件的時間和地點
本次掛牌公告日期為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1月10日,自2019年10月23日至2019年11月18日(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區曲阜道88號)獲取掛牌出讓文件。
六、掛牌時間和地點
本次掛牌時間自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20日下午14:30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廳電子顯示屏幕進行掛牌,并接受報價(法定節假日除外)。
七、掛牌標的競買增價幅度及自持租賃住房建筑面積競報階梯
1.本次掛牌標的的增價幅度為1000萬元或1000萬元的整數倍。
2.競買人競報自持租賃住房起始建筑面積為1000平方米,競報階梯為1000平方米或1000平方米的整數倍。
八、確定競得人的方式
按價高者得或最高限價加最高競報自持租賃住房建筑面積確定競得人。
九、其他
本公告未盡事宜詳見掛牌出讓文件,以掛牌出讓文件為準。
十、聯系方式
土地競買聯系單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聯系人:陶先生
聯系電話:(022)23195960
規劃咨詢聯系單位:天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河東分局
聯系人:吳先生
聯系電話:(022)24020239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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