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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交通廳,各計劃單列市交通局(委),北京市公路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重慶市交通局: 《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交通部2001年第6號令,以下簡稱《辦法》)自2002年1月1日起實行以來,各地交通主管部門積極開展了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投標的實踐,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是由于各地掌握尺度、理解程度不同,出現了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為進一步推進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投標制度的實施,規范招標投標活動,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嚴格執行招標投標制度 1.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應以技術為主、勘察設計取費為輔;要以擇優選定勘察設計單位為目的,擇優選定勘察設計方案為內容,突出投標人對招標項目的理解。嚴禁規避招標和假招標。 2.自2002年7月1日以后批復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公路建設項目,符合《辦法》規定條件的,必須進行勘察設計招標。評標工作必須按照《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招標評標辦法》(交公路發[2001]582號)進行。在上報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文件時,應說明該項目的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否則,設計審批部門不予受理。 3.在當前我國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加快公路建設的形勢下,對于國家、部、省重點項目,確需在工程可行性報告上報待批階段開展前期工作的,可實行勘察設計招標投標。 4.各地交通主管部門要認真加強《辦法》的學習和宣傳,切實提高執行《辦法》的自覺性。招標人應按照《辦法》要求,嚴格履行必要的核備工作。其中,由交通部審批初步設計文件的重點公路建設項目,招標人在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招標邀請書15日前,應報交通部核備;在確定中標人后15日內,應將評標報告報交通部核備。其他公路建設項目可參照執行。 二、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 1.公路工程勘察設計實行公開招標的,招標人應通過國家指定的報刊、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發布招標公 告,保證潛在投標人平等、便捷的獲取招標信息。 2.勘察設計單位承攬工程必須與其資質相符,承擔高速公路工程的,必須具有公路甲級資質;承擔資質標準所界定的特大橋梁、特大隧道工程的,根據其特點,必須具有相應的特大橋梁、特大隧道資質;聯合體資質按聯合體成員內資質等級低的確定。勘察設計單位不得越級承攬工程,不得非法轉包、分包。招標人應嚴格執行勘察設計市場管理有關規定,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對投標人資質的要求。 3.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國道主干線和國家、部確定的重點公路建設項目的評標委員會專家,從交通部設定的評標專家庫中確定;或由交通部授權從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設立的評標專家庫中確定。其他公路建設項目的評標委員會專家從省級交通主管部門設定的專家庫中確定。對評標專家要進行嚴格的資格認定,實施動態管理。 4.規范招標文件的評審工作。商務文件評審應重點考察投標人的信譽和經驗,項目負責人的資格和能力,項目主要人員的組成和相關專業的人員配備情況,后續服務的承諾。技術文件評審應重點考察對項目的理解,對項目特點、難點、重點的技術分析和處理措施,對強制性技術標準的應用,關鍵技術問題的闡述,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應用以及質量保證措施。 三、規范、合理、有效的組織好招標投標工作 1.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投標應合理劃分標段。原則上,路線工程,高速公路以50~70公里為宜,路線中的特殊工程如特大橋梁、隧道可單獨招標;橋梁工程中,主橋部分不得再劃分標段。凡是劃分標段的公路工程,招標文件中必須明確總體設計單位,并對總體設計費用予以明確。 2.編制和測算公路工程項目勘察設計費應以工程勘察設計取費標準(2002年修訂本)進行。原則上,招標人以中標人的勘察設計取費報價為準。但招標人支付中標人的勘察設計費不得高于初步設計概算審批額的10%。 3.交通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應包含通信、監控、收費、照明和安全設施等部分。原則上,國家、交通部重點項目,長大橋梁、隧道項目和改擴建工程,交通工程應該與土建工程分開,單獨進行招標。其他項目交通工程可與土建工程一并招標。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實加強對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和管理,創造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確保招標投標活動健康、有序的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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