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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島湖配水工程 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島湖配水工程金屬結構安裝(第2次重新招標)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島湖配水工程已由浙江省發改委以浙發改設計【2014】147號文批準建設,并已列為浙江省重點建設項目,建設資金來自政府性投資,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法人為杭州市千島湖原水股份有限公司,招標人為杭州市千島湖原水股份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浙江廣川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招標,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概況:
本工程從千島湖金竹牌取水口至余杭閑林水庫,輸水線路長約112.34km,其中輸水隧洞襯砌段長約100.59km,淺埋隧洞鋼襯段長約6.94km,跨江底隧洞段長約2.17km,沿線埋管總長約2.02km。建設地址途經淳安、建德、桐廬、富陽、杭州市,總工期計劃42個月。,
項目概算靜態總投資為961400萬元。
本標段招標范圍為
(1)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島湖配水工程的壓力鋼管安裝(部分)、卸貨、試運行及驗收,不含壓力鋼管的防腐、涂裝相關檢驗和所有防腐工作。
(2)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島湖配水工程的閘門(不含現場拼接防腐)、啟閉機的安裝、卸貨。
(3)本標段施工圖紙范圍內包括的其他內容,以及驗收移交前的運行和維護,直至完工驗收的全部工作。。
本標段概算投資約5000萬元,計劃工期1278個日歷天。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有建設部頒發的水工金屬結構制作與安裝工程專業承包壹級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其他條件詳見附表。
3.2 本次招標聯合體投標。接受聯合體投標,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所有成員數量不得超過/個;
(2)以/方作為聯合體牽頭人;
(3)/。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本項目招標文件和補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網上下載方式發放。
4.2、招標文件網上下載時間:2016年4月9日至2016年4月15日。
4.3、潛在投標人可憑本企業CA數字證書登錄“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點擊查看相關鏈接)”,并交納當月的交易席位費及在線支付投標文件工本費后,在本公告下方下載招標文件和補充文件(答疑、澄清)。
4.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CA數字證書的潛在投標人,應先辦理交易主體注冊手續,取得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CA數字證書,具體登記辦法請登錄“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點擊查看相關鏈接)→交易主體注冊”欄目進行操作。
4.5潛在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疑問的,通過交易平臺提交。提交疑問截止日為2016年4月19日16:30。招標人將于2016年4月22日在網上發布補充(答疑、澄清)文件。潛在投標人應自行關注網站公告,招標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標人因自身貽誤行為導致投標失敗的,責任自負。
4.6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16/5/9 10:00:00;
5.2.投標文件遞交方式:電子投標文件采用網上遞交的方式,上傳至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點擊查看相關鏈接),紙質投標文件及含電子投標文件的光盤采用現場遞交方式,遞交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號黃龍體育中心廣場東環(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5.3、超過投標截止時間未完成上傳的投標文件,交易平臺將拒收。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標公告同時在浙江招標投標網、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網、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上發布。
招標文件和補充文件的下載地址為:
7 聯系方式
招標人:杭州市千島湖原水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江干區新業路311號市民中心c座12層 郵 編:310020 聯系人:郎先生 電 話:0571-85071661 傳 真: 電子信箱: |
招標代理機構:浙江廣川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鳳起東路50號 郵 編:310020 聯系人:黃先生 徐先生 電 話:0571-86486096、86438222 傳 真:0571-86438219 電子信箱:gczxzbdl@zjwater.gov.cn |
2016年4月7日
投標人資格條件要求附表
序號 |
資格條件內容 |
一 |
企業 |
1 |
應具備建設部頒發的水工金屬結構制作與安裝工程專業承包壹級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和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具有類似項目施工業績。 |
2 |
近3年(2013年4月1日以來,以法院判決書生效日期為準)無行賄犯罪記錄。 |
3 |
應未被項目所在地區(縣級或市級或省級)水利建設市場限制投標 |
4 |
投標人的招投標領域企業信用等級須為“BB”級及以上。企業信用報告須由浙江省發改委(浙江省信用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出具,并在有效期內,且企業信用等級信息已在“信用浙江”網上公示。 |
二 |
擬派項目組主要人員 |
1 |
項目負責人應持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壹級建造師注冊執業資格(含已延續注冊的臨時壹級建造師)證書,并在投標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擔任項目負責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不通過招標方式的,開始時間為合同簽訂之日),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通過驗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2 |
項目負責人近3年(2013年4月1日以來,以法院判決書生效日期為準)無行賄犯罪記錄。 |
3 |
項目負責人應未被項目所在地區(縣級或市級或省級)水利建設市場限制投標(以浙江省水利廳查詢為準)。 |
4 |
項目技術負責人應持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壹級建造師注冊執業資格(含已延續注冊的臨時壹級建造師)證書,且具有水利工程相關專業技術人員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書。 |
5 |
質量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應持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執業資格證書證書。 |
6 |
項目安全員、質檢員和施工員應持有省級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或認可的上崗證。 |
7 |
項目負責人須具有以項目負責人身份承擔的類似項目施工業績。 8、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兩個崗位不得相互兼任,且投入的水利水電專業的注冊建造師不得少于3人。 |
三 |
其他 |
1 |
申請人(或投標人)的“三類人員”(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持有省級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B、C證),其中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應有任命文件;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少于2人。 |
2 |
擬派項目組主要人員(指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員、質檢員、施工員,下同)必須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設市場信息平臺”上公示,外地進浙施工企業的委托代理人必須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設市場信息平臺”上已經公示的授權委托人。 |
3 |
擬派項目組主要人員應為投標人本單位正式員工。 |
4 |
在參加《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島湖配水工程金屬結構安裝第一次(重)》投標中被取消中標資格的單位,不允許參加本次投標。 |
類似項目指:
2006年04月 01 日至投標截止日完成過單個施工合同3000 噸以上的壓力鋼管安裝工程或 DH【DH=鋼管內徑(m)×水頭(m)】≥500 的大型及以上的壓力鋼管安裝工程),日期以完(竣)工驗收鑒定書或工程質量監督報告日期為準,日期以完(竣)工驗收鑒定書或工程質量監督報告日期為準。
類似項目業績證明材料指:合同或中標通知書、項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完(竣)工驗收鑒定書或質量監督機構出具的完(竣)工質量監督報告。若工程規模、特征等無法認定的,以初步設計批復或施工圖紙為依據。
發布日期: |
2016年04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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