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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安市交通運輸局
關于開展2019年市本級交通工程中(初)級
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
市級各部門、局直屬各單位:
根據《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要求和年度工作計劃安排,結合《四川省交通運輸廳關于開展2019年交通工程技術中、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川交人函〔2019〕78號)、《廣安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關于下放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權限的通知》(廣市職改辦通〔2016〕11號)精神,擬定于2019年11月上旬開展本年度市本級交通工程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專業及人員范圍
(一)道路與橋梁工程技術
申報范圍:在道路與橋梁(含隧道)工程中從事規劃、勘察、設計、審核、標準定額和規范編制、施工、監理、實驗檢測、養護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交通機械工程技術
申報范圍:從事道路運輸規劃、汽車運輸生產組織管理、汽車運用與維修、車輛檢測與診斷、工程機械運用、交通運輸與物流、交通安全設施(標志、標線、護欄、隔離柵等)、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電氣工程及自動化、供電照明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港口與航道工程技術
申報范圍:在港口、航道工程中從事規劃、勘察、設計、標準定額及規范編制、施工、監理、維護管理的專業技術人員;從事船舶設計與制造、船舶檢驗與維修、船舶運用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對以上工程技術所涉及的輔助性專業和交叉性學科,如環保、化工、建筑、園林綠化等專業,不屬于交通工程技術職稱受理評審范圍,應報相應系列(專業)評委會評審。
公務員和參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可申報以上職稱評審。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專業技術人才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和《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社部令第40號)要求申報評審。
二、基本申報資格條件
申報人除符合人社部發〔2019〕16號文件規定的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助理工程師申報要求
獲得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經考察合格;獲得學士學位或大學本科畢業,在交通工程技術崗位上見習一年期滿,經考察合格;或大學專科畢業三年以上,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從事技術員工作四年以上或中等專科學校畢業五年以上,經考察合格。
(二)工程師申報要求
1.學歷及任職年限要求。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專科以上學歷,任該專業助理工程師職務滿4年(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任職資格且聘任至助理工程師崗位)或取得碩士學位后任該專業助理工程師職務滿2年(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任職資格且聘任至助理工程師崗位),各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2.業績成果及論文發表要求。申報人所發表論文必須符合本人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實際,且論文專業與從事專業一致,為近4年內發表,其它專業論文不作為評審依據。須滿足以下任一要求:
(1)在與本專業相關的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認定的學術期刊或《水運工程》(ISSN 1002-4972、CN 11-1871/U)、《公路》(ISSN 0451-0712、CN 11-1668/U)上(不含電子期刊和增刊),獨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公開發表本專業論文1篇。
(2)獨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公開出版了本專業專著、教材,或在一部公開出版的本專業學術專著、教材中撰寫1萬字以上內容的。
(3)在《西南公路》《四川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學報》或《四川省公路學會工程施工專業委員會論文集》上,獨立發表本專業論文1篇。
(4)作為參與人員,獲得交通工程技術方面國家實用新型專利或發明專利1項及以上,且該專利應具有一定的推廣應用價值。
(三)職稱外語、計算機要求。
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統一要求,由用人單位自主確定,并出具書面意見,申報人員填報時一并上報備案。
(四)取得較高學歷、學位人員的評審問題
按照《企事業單位評聘專業技術職務有關問題的補充意見》(川職改〔1991〕8號)規定,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后,取得較高學歷、學位的,如按該學歷、學位評聘或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其見習期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時間只能從取得該學歷、學位后開始計算,不得將取得該學歷、學位前的專業技術工作的時間累計或折算相加作為間隔年限。如按原有學歷或原評聘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或晉升專業技術職務的,可將取得較高學歷前后從事同一專業技術工作的時間累計計算為任職間隔年限。
(五)其他相關要求
根據《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有關精神,在基層工作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首次申報評審職稱可提前1年;在基層工作累計滿15年的專業技術人才,可降低一個學歷等次申報評審中級職稱;累計滿25年的,可降低一個學歷等次申報評審高級職稱,專業技術人才援藏援彝服務期滿1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1年申報高一級職稱。“四大片區”外的專業技術人才,任現職務期間到“四大片區”服務滿1年或與“四大片區”企事業單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務關系或參加精準脫貧工作,取得顯著成效且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1年申報高一級職稱。
三、申報材料及要求
(一)申報人員根據本人申報的類別,填寫《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附件1)或《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附件2)一式2份,用A3紙打印。
(二)根據《關于職稱申報時不再要求群眾提交學歷和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的通知》(川職改辦函〔2018〕13號)精神,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在審查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資格時不再要求提交學歷和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1.2002屆(含2002屆)以后高等教育畢業生的學歷查詢,由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通過“證書編號”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點擊查看相關鏈接)”(以下簡稱學信網)上查驗。2002屆以前的高等教育畢業生,學信網上無法準確查詢其相關信息,由用人單位進行學歷審查并報送由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的學歷審查意見;自由職業者由其人事檔案代理機構或工作地人事(職改)部門進行學歷審查并由責任人簽字、單位簽章。
2.2008年9月1日后取得學位人員的學位查詢,由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通過“證書編號”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點擊查看相關鏈接)”(學位網)上查驗。2008年9月1日前取得學位人員,學位網上無法查詢其相關信息,由用人單位進行學位審查并報送由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的學位審查意見;自由職業者由其人事檔案代理機構或工作地人事(職改)部門進行學位審查并由責任人簽字、單位簽章。
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對在申報評審中學歷、學位造假行為,實行“一票否決制”;對于不認真履職,造成假學歷參評獲取職稱情形的,將對審查單位進行嚴肅追責。
(三)職稱職格證書、聘任證書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四)職稱外語考試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由用人單位或評審機構確定);在有效期內的職稱計算機考試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由用人單位或評審機構確定)。
(五)現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文件復印件1份,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申報技術員不需提供)。
(六)現專業技術職務任期內的《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各1份(申報中級需提供近4年的,申報助理級需提供近2年的)。
(七)擔任現職以來的政治思想和業務工作總結(和寫)1份(中級不少于2500字,初級不少于1000字)。
(八)所在單位綜合推薦材料1份,內容包括任期內的政治思想、工作態度、學識水平、專業能力、繼續教育情況、任現職以來的主要專業技術工作業績和貢獻等,由審核人簽署審核意見和簽名,加蓋單位公章。(破格推薦的須有單位破格推薦綜合材料,并在《評審表》的“單位推薦意見”欄明確填寫“同意破格推薦”)。
(九)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還應提供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學術水平的論文、論著、學術報告等代表作1—2篇(論文打印,本人簽名)。論文要求結合本人所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撰寫,與本人所從事專業不一致的論文不能采用。已發表論文、論著、學術報告等須為近三年內發表,并附期刊封面和目錄復印件。如系合作或集體完成,應具體說明本人承擔的內容和所起的作用。
(十)《繼續教育登記手冊》《繼續教育登記證書》或《繼續教育登記卡》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學有關要求,按照《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貫徹實施意見》(川人社發〔2016〕20號)執行,每年累計應不少于90學時(1學時為45分鐘),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學時。國家和省行業主管部門規定高于上述學時的,從其規定。
(十一)綜合推薦意見、公示結果各一份。
申報材料(包括論文、著作、成果、獎勵和職稱計算機考試合格證有效期等)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9年10月21日。申報人員應在材料申報截止日前提供正式出版刊物,其他證明材料如論文錄用證明均不作為申報依據。
申報人員須根據自己所從事的主要專業技術工作實際或專業特長申報相應專業方向的職稱評審,所提交的工作經歷、業績材料、學術活動等信息應充分反映和佐證自己在該專業技術領域的工作和科研情況。申報專業方向與實際所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不一致的,不予受理評審。
四、申報材料填寫及裝訂要求
(一)填寫要求
1.《評審表》中應由本人填寫的項目必須齊全、字跡工整,內容真實可靠,沒有內容可填的,要填“無”。為落實審查責任,保證申報信息的真實有效性,各級審核責任人切實履行審查責任,按要求在紙質申報材料相應欄框中簽署審核意見、簽字和蓋章。其中,《評審表》“單位推薦意見”欄必須由申報人所在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單位紀檢監察部門審查意見”由所在單位紀檢監察部門簽署是否有違規違紀情況的意見,所在單位未設紀檢監察部門的,由上級主管單位紀檢監察部門簽署意見。
2.取得任職資格時間應以任職資格批準文件為準。
3.申報材料必須由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和簽署意見。
4.材料備齊后,應仔細檢查核對,做到《評審表》《交通工程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信息一覽表》(附件3)所填信息一致,并與其他申報材料相符。
5.《申報材料清單》(附件4)中“申報類別”欄須用“√” 標明。
6.《交通工程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信息一覽表》由申報單位按照中級、初級分別匯總填寫、蓋章報送,同時報送excel電子文檔。
7.所報材料中,凡復印件均須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對照原件審查無誤后,簽署“復印屬實”字樣,并加蓋公章。
8.第二代有效身份證復印件一份,2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張(不含評審表所貼照片)。
(二)裝訂要求
除《評審表》不裝訂外,其余申報材料按順序裝訂為一冊,復印件使用A4紙張。申報材料統一使用標準牛皮紙檔案袋包裝,一人一袋,并將填寫清楚的《申報材料清單》(附件4)粘在紙袋正面。
五、申報程序
經本人申請、單位推薦、主管部門審查(非公有制組織由市人才交流中心或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審查)合格后統一報送廣安市交通運輸局人事科(地址:金安大道上段2號6樓;電話:0826—2333044)。為確保申報材料真實可靠,所在單位應對專業技術人員提供的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查,申報人所在單位按照川人辦發〔2003〕171號文要求,對申報人基本信息和業績貢獻情況進行為期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再推薦上報(后續申報材料中應說明其公示結果)。同時審查人應在所有復印件上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由申報人所在單位征求紀檢監察部門意見后出具“綜合推薦意見”。主要是對申報人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學術技術水平和能力、任職期內主要業績貢獻情況等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并明確是否同意推薦。
六、其他事項
(一)評審費(含答辯費)按照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規定,中級職稱每人收取評審費140元,需答辯的人員另交答辯費60元(待評委會確定,答辯后繳納);初級職稱每人收取評審費100元。
(二)接收申報材料時間:2019年10月2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
2.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
3.交通工程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信息一覽表
4.申報材料清單
廣安市交通運輸局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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