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市美達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與衡陽日報社房屋拆遷安置合同糾紛一案再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4)衡中法民一再終字第8號
判決日期:2014-09-26
法院:湖南省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再審人衡陽市美達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美達公司)因與被申請人衡陽日報社房屋拆遷安置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本院(2013)衡中法民一終字第155號民事判決,向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14年3月25日作出(2013)湘高法民申字第897號民事裁定,指令本院再審本案。本院依法另行組成合議庭,于2014年8月6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申請再審人美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劉豪及其委托代理人趙啟兵、被申請人衡陽日報社的委托代理人肖蕆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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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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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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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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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4-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