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柏廷與韓新文、黑龍江省育龍種業有限責任公司、黑龍江省龍科種業集團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6)黑08民終626號
判決日期:2016-11-03
法院:黑龍江省佳木斯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商柏廷因與被上訴人韓新文、原審被告黑龍江省育龍種業有限責任公司、黑龍江省龍科種業集團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不服佳木斯市東風區人民法院(2015)東民商初字第49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16年8月4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了此案。上訴人商柏廷、被上訴人韓新文到庭參加訴訟,原審被告黑龍江省育龍種業有限責任公司、黑龍江省龍科種業集團有限公司經法庭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暫無數據
合議庭
暫無數據
判決日期
2016-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