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同望水利水電工程設計有限公司與重慶原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6)渝0118民初2653號
判決日期:2016-10-28
法院:重慶市永川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重慶同望水利水電工程設計有限公司與被告重慶原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6年3月2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審判員田茂雯擔任審判長,與代理審判員何珺、人民陪審員蔣文長組成合議庭,于2016年9月6日公開開庭進行審理。原告重慶同望水利水電工程設計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馬川到庭參加訴訟,被告重慶原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經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未按時到庭參加訴訟,本院依法缺席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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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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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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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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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6-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