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大成與管政、七臺河市七運客運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七臺河市分公司客運合同侵權損害賠償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7)吉0103民初866號
判決日期:2017-06-29
法院:長春市寬城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胡大成與被告管政、七臺河市七運客運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七臺河市分公司客運合同侵權損害賠償糾紛一案,本院于2017年2月10日立案后,依法適用普通程序,于2017年6月12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本案當事人原告胡大成的委托代理人金東梅、李曉偉、被告管政的委托代理人李德東、竇志平,被告七臺河市七運客運有限責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沙澤英、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七臺河市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閆立松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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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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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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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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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7-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