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五蓮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徐云彬、劉煥英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5)蓮商初字第640號
判決日期:2015-12-22
法院:五蓮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山東五蓮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徐云彬、劉煥英、劉玉狀、劉清煥、徐長久、劉玉珍、蘇雙印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5年7月27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審判員王友明適用簡易程序進行了審理。后因部分被告下落不明,轉為適用普通程序,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委托代理人李乃文,被告徐云彬、劉玉狀、劉清煥到庭參加訴訟。被告劉煥英、徐長久、劉玉珍、蘇雙印經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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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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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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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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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5-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