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富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張家口市分公司、謝宏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6)冀07民終1851號
判決日期:2016-10-20
法院:河北省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張家口市分公司(以下簡稱人保財險張家口公司)因與被上訴人王富、謝宏、李沿兵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不服河北省張家口市橋東區人民法院(2016)冀0702民初178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16年8月25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上訴人人保財險張家口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李紅學及被上訴人王富的委托訴訟代理人田松淵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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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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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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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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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6-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