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加宏實業投資有限公司、鄺進南等與東莞金多港體育娛樂有限公司娛樂服務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6)粵1972民初12210號
判決日期:2017-06-26
法院: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東莞市加宏實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加宏公司)、鄺進南、莊鳴志訴被告東莞金多港體育娛樂有限公司(下簡稱金多港公司)娛樂服務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行使管轄權,于2016年11月3日立案受理。本案原由審判員楊粵欣擔任審判長,與人民陪審員李子聰、李愛娥組成合議庭,于2016年12月21日公開開庭進行審理,后變更合議庭成員為由審判員楊粵欣擔任審判長,與審判員陳瑩、人民陪審員李子聰組成合議庭,于2017年6月5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加宏公司、鄺進南、莊鳴志的委托代理人黃建華、劉昌坤,被告金多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章雙梅兩次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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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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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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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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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7-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