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木英與謝春輝、中國郵政集團公司河源市分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7)粵1602民初896號
判決日期:2017-06-19
法院:河源市源城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列原告羅木英訴被告謝春輝、中國郵政集團公司河源市分公司(以下簡稱郵政集團河源分公司)、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源中心支公司(以下簡稱平安保險河源支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羅木英及其委托代理人黃金文,被告謝春輝,被告郵政集團河源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胡志彬,被告平安保險河源中心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黃東強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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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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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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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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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7-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