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直同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與楊培培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7)浙0108民初3415號
判決日期:2018-06-07
法院: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浙江省直同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省直同人公司)與被告楊培培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26日受理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進行審理。后因本案不宜適用簡易程序,于2017年8月1日裁定轉為普通程序,并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17年11月20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黃志春到庭參加了訴訟,被告經本院合法傳喚后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本院依法缺席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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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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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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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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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8-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