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南京特種氣體廠有限公司與被告南京普魯卡姆電器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的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5)江寧祿商初字第109號
判決日期:2015-12-01
法院:南京市江寧區(qū)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南京特種氣體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特種氣體廠)與被告南京普魯卡姆電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普魯卡姆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5年6月2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特種氣體廠的委托代理人陳傳君到庭參加訴訟,被告普魯卡姆公司未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jié)果
暫無數(shù)據(jù)
合議庭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日期
2015-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