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同英、王恒等與河南建達置業有限公司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6)豫01民終10349號
判決日期:2016-09-23
法院: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委托代訴訟理人:劉博,河南明商律師事務所律師。
上訴人王恒、孟同英與上訴人河南建達置業有限公司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雙方均不服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2016)豫0105民初12340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上訴人王恒、孟同英的委托代理人宋俊萍、李廣平,上訴人河南建達置業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劉明偉、劉博到庭參加訴訟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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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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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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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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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6-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