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瑞芳與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8)浙0502民初1327號
判決日期:2018-06-01
法院:湖州市吳興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鮑瑞芳與被告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以下簡稱電信湖州公司)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2月8日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金建平適用簡易程序,于2018年3月14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鮑瑞芳的委托代理人倪小明、施琪到庭參加訴訟,被告電信湖州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沈鴻偉、潘文奇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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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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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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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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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8-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