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興蘭支行與蘭州金萬利房地產有限公司、蘭州居正房地產有限公司、蘭州長青高爾夫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蘭星高爾夫工程有限公司、吳明信、萬蘭生、劉海、劉世國、翟安祥金融借款糾紛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6)甘75執2—3號
判決日期:2016-09-13
法院:甘肅省林區中級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執行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興蘭支行與被執行人蘭州金萬利房地產有限公司、蘭州居正房地產有限公司、蘭州長青高爾夫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蘭星高爾夫工程有限公司、吳明信、萬蘭生、劉海、劉世國、翟安祥金融借款糾紛一案中,經查被執行人尚無可供執行財產,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興蘭支行于2016年8月29日向本院提出終本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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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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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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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暫無數據
判決日期
2016-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