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漢龍、楊建立、壽水祥等串通投標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案號:(2018)浙0109刑初138號
判決日期:2018-05-31
法院: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檢察院以杭蕭檢公訴刑訴[2018]105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趙漢龍、楊建立、壽水祥、鄭重、汪胡帆、蔣體賢、吳正平、於偉、包利亞、王偉良、金春林犯串通投標罪,于2018年1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于次日立案,并依法適用簡易程序,組成合議庭,因在審理過程中發現不宜適用簡易程序,于2018年2月1日轉為普通程序,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朱某、代理檢察員方某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趙漢龍、楊建立、壽水祥、鄭重、汪胡帆、蔣體賢、吳正平、於偉、包利亞、王偉良、金春林及辯護人孔海濤、徐沁雅、盛家園、劉慧、唐小平、平雪芬、黃敏、陳娟娟、陳益平、田良標、何金旭、蔡旦祥到庭參加了訴訟。經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批準,延長審理期限三個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暫無數據
合議庭
暫無數據
判決日期
2018-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