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通盛交通設施有限公司與胡家慶、武漢開元名都商貿有限公司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5)鄂洪山和民初字第00323號
判決日期:2016-09-01
法院:武漢市洪山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武漢市通盛交通設施有限公司訴被告胡家慶、被告武漢開元名都商貿有限公司、被告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武漢市中心支公司、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武漢市漢口支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由審判員陳鋼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武漢市通盛交通設施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楊彪、被告胡家慶、被告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武漢市中心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丁巍、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武漢市漢口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羅昭暉到庭參加訴訟。被告武漢開元名都商貿有限公司經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進行缺席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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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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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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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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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6-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