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彬與新疆守信勞務派遣有限責任公司、第三人新疆亞歐大陸橋金輪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烏魯木齊分公司勞動爭議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4)新民一初字第1617號
判決日期:2014-07-03
法院:烏魯木齊市新市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陳彬與被告新疆守信勞務派遣有限責任公司、第三人新疆亞歐大陸橋金輪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烏魯木齊分公司勞動爭議一案,本院于2014年4月8日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審判員楊森獨任審判,于2014年5月12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陳彬及其委托代理人岳立忠、被告新疆守信勞務派遣有限責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徐建偉、第三人新疆亞歐大陸橋金輪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烏魯木齊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楊黎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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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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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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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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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4-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