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執行人山西介休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朱麗萍、吳志兵、介休市維群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公證債權文書糾紛一案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8)晉0781執異14號
判決日期:2018-05-20
法院:靈石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在本院執行申請執行人山西介休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介休農商銀行)與被執行人朱麗萍、吳志兵、介休市維群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維群公司)公證債權文書糾紛一案中,異議人朱麗萍對介休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晉0781執恢80號執行通知書不服,向本院提出書面異議。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審查,并于2018年5月17日舉行了聽證。異議人朱麗萍、申請執行人介休農商銀行委托訴訟代理人張海軍、翟杜杰、被執行人吳志兵委托訴訟代理人王宏賓、被執行人維群公司破產清算管理人山西正名律師事務所委托訴訟代理人馬驍宇參加了聽證。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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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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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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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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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8-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