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顏富、吳顏玲等與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三門峽中心支公司意外傷害保險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6)豫12民終1193號
判決日期:2016-07-25
法院:河南省三門峽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三門峽中心支公司(以下簡稱“永安財險三門峽公司”)與被上訴人吳顏富、吳顏玲意外傷害保險合同糾紛一案,不服靈寶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豫1282民初977號民事判決書,向本院提出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上訴人永安財險三門峽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顧鵬及被上訴人吳顏富、吳顏玲的委托代理人靳麗剛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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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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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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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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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6-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