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娜與廣西華景城建筑設計有限公司、廣西華景城建筑設計有限公司銀川分公司等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8)寧0121民初965號
判決日期:2018-05-08
法院:永寧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魏娜與被告廣西華景城建筑設計有限公司、廣西華景城建筑設計有限公司銀川分公司、計興平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3月2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魏娜的委托訴訟代理人楊海燕、被告計興平到庭參加訴訟。被告廣西華景城建筑設計有限公司、廣西華景城建筑設計有限公司銀川分公司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暫無數據
合議庭
暫無數據
判決日期
2018-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