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珍與張仕金、費濤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6)川1123民初828號
判決日期:2016-07-08
法院:犍為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李家珍與被告張仕金、費濤、錦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樂山中心支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本院于2016年05月23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審判員彭某文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李家珍及其委托代理人黃加其;被告張仕金、費濤的委托代理人易高宇;被告錦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樂山中心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潘樹中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果
暫無數(shù)據(jù)
合議庭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日期
2016-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