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今聯數碼科技有限公司與株洲市泰辰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劉清泉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5)蘆法民二初字第442號
判決日期:2016-07-08
法院:株洲市蘆淞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株洲今聯數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今聯科技)訴被告株洲市泰辰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辰科技)、劉清泉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于2015年11月27日向本院提起訴訟。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由法官譚鵬飛擔任審判長,審判員王新社、人民陪審員周野卉參加的合議庭審理本案,于2016年2月26日和2016年7月8日二次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書記員羅燕擔任記錄。原告今聯科技的特別授權委托代理人趙湘輝、委托代理人尹勝清到庭參加訴訟。被告泰辰科技、劉清泉經本院公告送達出庭傳票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現本案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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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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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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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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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6-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