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景義與北京路橋瑞通養護中心有限公司等地面施工、地下設施損害責任糾紛一案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6)京0109民初3113號
判決日期:2017-05-08
法院: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劉景義與被告北京路橋瑞通養護中心有限公司(簡稱路橋公司)、北京路橋瑞通養護中心有限公司八處(簡稱路橋八處)、北京市門頭溝區采空棚戶區改造建設中心(簡稱棚戶中心)、北京市門頭溝區市政設施養護隊(簡稱市政養護隊)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一案,本院于2016年8月10日立案后,依法適用普通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劉景義的委托訴訟代理人李靜、劉鳳琴,被告路橋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王來友,被告棚戶中心的委托訴訟代理人王楠,被告市政養護隊的委托訴訟代理人梁晶晶、李凡到庭參加訴訟,被告路橋八處經本院合法傳喚未到庭參加訴訟,本院依法缺席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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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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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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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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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7-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