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集團工程設計有限責任公司東北分公司與安徽省正大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糾紛執行案件
案號:(2016)皖8601執118號
判決日期:2016-06-27
法院:合肥鐵路運輸法院
當事人信息
關于申請執行人中國石油集團工程設計有限責任公司東北分公司與安徽省正大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仲裁執行一案,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于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作出的(2015)中國貿仲京裁字第0970號裁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因被執行人對該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未履行,權利人向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2016)皖01執280號執行裁定書將該案指定本院執行,本院于2016年6月22日依法立案執行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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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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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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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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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6-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