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華庚機械設備安裝工程有限公司與上海炫龍機械租賃有限公司、顧永興等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5)奉民二(商)初字第1359號
判決日期:2015-08-24
法院: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上海華庚機械設備安裝工程有限公司與被告上海炫龍機械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炫龍公司)、顧永興、詹根旺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5年3月3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15年8月21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法定代表人馮志華及其委托代理人劉興翔到庭參加了訴訟,被告炫龍公司、顧永興、詹根旺經本院傳票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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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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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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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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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5-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