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港灣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與段成惠,劉滕平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4)渝北法民初字第04311號
判決日期:2014-04-22
法院: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重慶港灣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與被告段成惠、劉滕平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4年1月26日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審判員張曉華獨任審判,適用簡易程序于2014年3月5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重慶港灣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宋榮、葉其勇,被告段成惠到庭參加了訴訟。被告劉滕平經本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本院依法缺席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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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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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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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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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4-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