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先楚暖通制冷工程有限公司訴上海寅陽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一案二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6)滬01民終4258號
判決日期:2016-06-24
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上海先楚暖通制冷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先楚公司)因與被上訴人上海寅陽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寅陽公司)、原審第三人樂天城建設(北京)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一案,不服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2015)松民二(商)初字第1315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16年4月13日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16年4月26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先楚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成謙,被上訴人寅陽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胡勇到庭參加訴訟,原審第三人樂天城公司經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訴訟,故本院予以缺席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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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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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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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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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6-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