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前邦與白河縣公安局請求撤銷行政處罰決定一審行政裁定書
案號:(2018)陜7101行初57號
判決日期:2018-04-17
法院:安康鐵路運輸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張前邦與被告白河縣公安局撤銷行政處罰決定一案中,原告張前邦于2018年4月16日以其已與另一被處罰人姜明成和解為由,向本院申請撤回起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果
暫無數(shù)據(jù)
合議庭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日期
2018-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