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某某與成都市新繁煤氣有限責任公司、成都市久源供水有限責任公司、成都市興豐源燈飾有限公司公共道路妨礙通行損害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4)新都民初字第541號
判決日期:2014-03-28
法院:成都市新都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楊軍與被告成都市新繁煤氣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新繁煤氣公司)、被告成都市久源供水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久源供水公司)、成都市興豐源燈飾有限公司(簡稱興豐源燈飾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由審判員佘冰獨任審判,于2014年2月18日在本院新繁法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楊軍及委托代理人湯澤鋼、被告新繁煤氣公司委托代理人包德順、久源供水公司委托代理人楊靜、興豐源燈飾公司委托代理人陳清華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暫無數據
合議庭
暫無數據
判決日期
2014-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