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毅強電力設備制造廠與江蘇省郵政機械廠加工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7)蘇01民終797號
判決日期:2017-04-18
法院: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江蘇省郵政機械廠(以下簡稱郵政廠)因與被上訴人南京毅強電力設備制造廠(以下簡稱毅強廠)加工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南京市浦口區人民法院(2016)蘇0111民初818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2017年1月2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17年3月1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郵政廠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劉永和、劉緒軍,被上訴人毅強廠的委托訴訟代理人曲啟武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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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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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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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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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7-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