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和芳、韓秀萍與王明虎、林華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5)泰高民初字第00666號
判決日期:2015-07-01
法院:泰州市高港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韓和芳、韓秀萍與被告王明虎、林華、XX、四川匯維物流有限公司、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以下簡稱平安財險四川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本院于2015年4月20日立案受理。依法由代理審判員王巍適用簡易程序于2015年6月17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韓和芳及兩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戚鴨章,被告王明虎及其委托代理人劉勇,被告林華,被告平安財險四川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黃劍鋒到庭參加訴訟。被告XX、四川匯維物流有限公司經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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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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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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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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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5-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