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福高與安徽貴宏建筑有限公司義務幫工人受害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6)皖1181民初1683號
判決日期:2017-03-29
法院:天長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牟福高訴被告安徽貴宏建筑有限公司義務幫工人受害責任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沈昕獨任審判,于2016年7月29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牟福高及其委托訴訟代理人林路,被告安徽貴宏建筑有限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陶開余、高宗華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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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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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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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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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7-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