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杭群與聞佰軍、寧波中聯超市有限公司等民間借貸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2)甬慈商初字第1719號
判決日期:2013-04-08
法院:慈溪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蔡杭群為與被告聞佰軍、寧波中聯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聯超市)、寧波東環國際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環物流)、聞磊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于2012年11月29日向本院起訴,本院于同日受理。案件審理過程中,原告于2013年4月8日向本院申請撤回對被告聞磊的起訴,本院于同日裁定予以準許。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13年4月8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并當庭宣告判決。原告蔡杭群的委托代理人徐劍到庭參加訴訟,被告聞佰軍、中聯超市、東環物流經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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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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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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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暫無數據
判決日期
2013-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