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華智庫咨詢有限公司等與姚海通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8)京02民終1138號
判決日期:2018-03-21
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北京新華智庫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華智庫公司)與姚海通及湯湘波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于2015年7月31日立案受理,并于2016年10月28日作出(2015)東民初字第12204號民事判決書。新華智庫公司不服該判決并提起上訴,本院于2017年2月24日作出(2016)京02民終10582號民事裁定書,裁定撤銷(2015)東民初字第12204號民事判決書,發回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重審。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依法重新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并于2017年11月14日作出(2017)京0101民初7500號民事判決書。新華智庫公司不服該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18年1月22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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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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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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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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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8-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