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經濟特區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營業部與汕頭市第四建安總公司、汕頭市建安(集團)公司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5)汕金法民三初字第179號
判決日期:2016-05-06
法院:汕頭市金平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汕頭經濟特區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營業部訴被告汕頭市第四建安總公司(下稱第四建安公司)、被告汕頭市建安(集團)公司(下稱建安集團公司)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5年7月24日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郭茵茵適用簡易程序于2016年3月30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吳偉南和被告第四建安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林煥鵬、被告建安集團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肖猷崇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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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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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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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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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6-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