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湖岸一號投資合伙企業與連云港順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江蘇磊鑫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等債權轉讓合同糾紛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8)蘇0707執3981號之二
判決日期:2019-04-02
法院:連云港市贛榆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執行人嘉興湖岸一號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與被執行人連云港順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江蘇磊鑫醫藥科技有限公司、江蘇磊鑫擔保投資有限公司、周品權、章婉珍、宋玉林、姜成靜債權轉讓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蘇0707民初7277號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因被執行人未履行判決書指定義務,本院于2018年10月18日立案執行,立案標的4857813.80元等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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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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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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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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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9-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