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老大哥餐飲服務有限公司、徐其勇等與黎曙光等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5)洪經民初字第274號
判決日期:2017-03-13
法院: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南昌市老大哥餐飲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老大哥餐飲公司)、徐其勇與被告黎曙光、江西西河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河投資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及反訴原告西河投資公司與反訴被告老大哥餐飲公司、徐其勇、黎曙光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本院于2015年5月14日立案后,依法適用普通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合并審理。老大哥餐飲公司法定代表人即原告徐其勇及兩原告共同委托訴訟代理人劉曉琴,黎曙光,西河投資公司法定代表人劉小金及其委托訴訟代理人李源均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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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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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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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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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7-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