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家剛與王家旺、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宜昌中心支公司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6)鄂0583民初130號
判決日期:2016-04-06
法院:枝江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徐家剛與被告王家旺、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宜昌中心支公司(以下簡稱太平財險宜昌中心支公司)、屈濤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本院于2016年1月4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審判員黃亞州適用簡易程序于2015年3月11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徐家剛及其委托代理人羅蘭碧、被告太平財險宜昌中心支公司委托代理人劉延河到庭參加訴訟;被告王家旺、屈濤經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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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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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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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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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6-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