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昌建工程有限公司與濟南安得建筑勞務有限責任公司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7)魯01民終8854號
判決日期:2018-02-28
法院: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山東昌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昌建公司)因與被上訴人濟南安得建筑勞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濟南安得公司)、原審被告山東魯建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魯建公司)、原審被告山東省華森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華森建筑公司)、原審被告山東省華森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華森置業公司)、原審第三人葛興海、姚存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2014)市民重初字第2389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17年11月30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不開庭進行了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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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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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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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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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8-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