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龍華與何茂坤、山東華茂創美環衛工程有限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9)魯1121民初668號
判決日期:2019-03-14
法院:五蓮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王龍華(以下簡稱原告)與被告何茂坤、山東華茂創美環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茂創美環衛公司)、五蓮縣環境衛生管理處(以下簡稱五蓮環衛處)、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五蓮支公司(以下簡稱太平洋財險五蓮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21日立案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吳玉華、被告何茂坤的委托訴訟代理人馬桂堂、被告華茂創美環衛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孫召輝、被告五蓮環衛處的委托訴訟代理人李祥軍、被告太平洋財險五蓮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惠達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暫無數據
合議庭
暫無數據
判決日期
2019-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