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三陽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浙江金橋擔保有限公司請求確認人民調解協議效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6)浙0110執49174777號
判決日期:2018-02-12
法院: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執行人杭州三陽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浙江金橋擔保有限公司請求確認人民調解協議效力糾紛一案中,經執行截止2018年2月12日,本案已經執行到位21036元,被執行人浙江金橋擔保有限公司尚欠申請執行人杭州三陽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執行款228964元及相應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本案訴訟費、執行費已減免。經調查,被執行人浙江金橋擔保有限公司目前暫無財產可供執行。本院已對被執行人浙江金橋擔保有限公司采取了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限制消費的執行措施。本案已符合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條件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暫無數據
合議庭
暫無數據
判決日期
2018-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