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忠明與廣州市紅僑勞務有限公司、廣州市客輪公司勞動合同糾紛2014民一初2150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4)穗海法民一初字第2150號(2015)穗海法民一初字第199號
判決日期:2015-03-25
法院:廣州市海珠區(qū)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199號被告)曾忠明訴第一被告(199號原告)廣州市紅僑勞務有限公司、第二被告(199號原告)廣州市客輪公司勞動爭議糾紛兩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彭宇,及第一被告的委托代理人麥雪群、周明輝,第二被告的委托代理人麥雪群、羅志新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果
暫無數(shù)據(jù)
合議庭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日期
2015-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