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1與張1、張某2等其他繼承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8)滬0115民初75855號
判決日期:2019-02-28
法院: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高某1、高某2與被告張1、張某2、李某某析產繼承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10月10日立案后,依法進行了審理。經審理查明,高某1、張1于2005年1月22日登記結婚,于2008年7月9日生育女兒高某2,于2018年7月3日登記離婚,離婚協議約定高某2隨高某1共同生活。2019年2月1日,經本院調解,高某1、張1達成高某2自2019年2月起由張1直接撫養的協議。2019年2月26日,高某1以其擔任高某2的法定代理人參加本案訴訟欠妥為由,申請撤回起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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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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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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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暫無數據
判決日期
2019-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