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大金與東方電機控制設備有限公司、第三人德陽立達機電設備有限公司鍛壓分公司債權轉讓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5)旌民初字第363號
判決日期:2015-03-16
法院:德陽市旌陽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唐大金與被告東方電機控制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電公司)、第三人德陽立達機電設備有限公司鍛壓設備分公司(以下簡稱立達鍛壓分公司)債權轉讓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4年12月18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審判員賈勇適用簡易程序,于2015年年1月14日、2015年2月9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唐大金,被告東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古萬軍、陳英杰,第三人立達鍛壓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華滔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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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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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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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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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5-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