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愛民訴西藏宏圖建筑有限公司等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5)波民初字第25號
判決日期:2016-02-22
法院:波密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謝愛民與被告西藏宏圖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圖公司”)、李慶值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5年8月25日立案受理,2015年9月25日向被告宏圖公司、李慶值公告送達了本案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及開庭傳票等訴訟文書,依法由審判員趙興佳擔任審判長,代理審判員陳俊玲、人民陪審員文生組成合議庭于2016年1月18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原告委托代理人宗永林到庭參加訴訟,被告宏圖公司、李慶值經公告傳票傳喚均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訴訟。本院依法缺席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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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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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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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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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6-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