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力邦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與寧波市康星金閨五金有限公司、康來斌等追償權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5)甬奉溪商初字第221號
判決日期:2016-01-27
法院:奉化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寧波某某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某公司)為與被告寧波市某某金閨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某公司)、康某某、毛某某、董某某追償權糾紛一案,于2015年9月23日向本院起訴。本院于同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15年12月10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某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陳某某到庭參加訴訟,被告某某公司、康某某、毛某某、董某某經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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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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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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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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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日期
2016-01-27